對遠在廣東的當事人采用“云法庭”調解,來到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家中完成調解手續(xù)……5月17-18日,太和法院洪山法庭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案。 原告陶某與被告趙某2013年經(jīng)人介紹認識,并于2014年2月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xù)?;楹髢扇烁星椴缓?,經(jīng)常因瑣事發(fā)生爭吵。2017年,趙某外出務工,兩人一直處于分居狀態(tài)。日前,陶某起訴至法院請求離婚。 洪山法庭負責人牛永華及時與原、被告雙方進行溝通交流,發(fā)現(xiàn)雙方當事人都同意離婚,確實和好無望。在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趙某來電稱,自己在廣東,因疫情防控沒辦法到庭。為了解決這一問題,5月17日下午,洪山法庭利用“云法庭”進行調解。 此外,陶某因疾病導致身體殘疾,行動不便。18日上午,法官又來到陶某家,完成了調解的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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