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女子提起虛假訴訟 向男方索要50多萬元,最終獲刑 俗話說,人無誠信不立。啥事都要實事求是,尤其是上法院可不是鬧著玩的,必須要提供真實的證據(jù),否則可能就會被認定為虛假訴訟。近日,界首法院就審理了一起虛假訴訟案。 事情要從2017年10月份說起。當時,家住界首市泉陽鎮(zhèn)的朱某某,通過媒人介紹,認識了鄰村的小伙子郭某某。兩人見面后產生好感,確定戀愛關系。 按照當?shù)氐娘L俗,朱某某家人跟媒人提出郭某某要給見面禮,才能讓兩人繼續(xù)交往下去。郭某某家人一聽犯了難,動輒十幾萬元的見面禮,實在拿不出來。 這時,朱某某的母親江某某(另案處理)聽說郭某某家有套房,便托媒人和郭家父母商量,如果將這套房子轉讓給女兒,他們就可以繼續(xù)交往下去。 郭家人一合計,反正房子也是留給兒子結婚用,提前給了準兒媳,既能解燃眉之急,又能完成婚姻大事,兩全其美。于是,為了有個保障,兩家人找到了一家房產中介,制定房屋轉讓合同,內容為:郭某某將名下一套安置房,以3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朱某某。但是郭某某并未收到這38萬元,只是將房子送給女方。 此后,兩人談起了戀愛,但還沒有到正式結婚,郭某某和朱某某就產生了矛盾。2020年10月,兩人結束了這段感情。 但江某某非常生氣,覺得女兒吃虧了。左思右想,江某某給女兒出了個主意,要求郭某某返還38萬元的購房款,及支付違約金19萬元。郭家人沒有收到38萬元的購房款,自然不答應江某某的要求。于是,江某某便讓朱某某以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到法院起訴郭某某。 在法庭上,朱某某隱瞞了和郭某某的戀愛關系,并找來母親江某某作證,但黑的必定不會變成白的。界首法院在審理中發(fā)現(xiàn)這是一起虛假訴訟,認為江某某和朱某某的行為干擾了正常的司法秩序。 今年5月,界首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朱某某犯虛假訴訟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近日,界首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認為被告人朱某某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其行為已構成虛假訴訟罪。此外,被告人朱某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且取得了被害人郭某某的諒解,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判決朱某某犯虛假訴訟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000元。 說法 虛假訴訟,是指單獨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采取偽造證據(jù)、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實,虛構民事糾紛,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妨害司法秩序的行為。法官提醒,法院是依法解決糾紛的地方,“碰瓷”法律,耍“小聰明”作虛假訴訟,這種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
歡迎關注阜陽新聞網(wǎng)微信公眾號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資訊,盡在掌握